序號 7 發言日期 97/6/25 發言時間 15:00
發言人 林昌雄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-23721653
主旨 前二款減資、增資計畫或增資申請案未獲主管機關核准
符合條款 第九條第一項第7款  事實發生日 97/6/24
說明 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億股案,因未符合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」第4條第5款規定,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.06.20金管證一字第0970029666號函,全案予以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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