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

6

發言日期

97.10.31

發言時間

17:00

發言人

林昌雄

發言人職稱

協理

發言人電話

04-23721653

主旨

董事會決議增訂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

符合條款

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 

事實發生日

97.10.30

說明

本公司97年10月30日董事臨時會決議: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改訂為97年12月31日。

序號 6 發言日期 97.07.02 發言時間 16:30
發言人 林昌雄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-23721653
主旨 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
符合條款 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  事實發生日 97.07.02
說明
  1. 為強化公司財務結構,提高資本適足率,本公司於97年7月2日第六屆第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,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。本次私募普通股共計發行壹億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,發行價格暫訂為參元。
  2.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將提報97年8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生效。
序號 6 發言日期 97.04.23 發言時間 16:00
發言人 林昌雄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-23721653
主旨 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
符合條款 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  事實發生日 97.04.22
說明 97.04.22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增資記名式普通股1億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(以下同) 10元(以每股3元折價發行),實收金額為3億元。
註: 新股發行價格經本公司96年11月2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每股4元折價發行降為以每股3元折價發行。
序號 6 發言日期 96.10.23 發言時間 16:00
發言人 林昌雄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-23721653
主旨 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
符合條款 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  事實發生日 96.10.22
說明 96.10.22第五屆第五次董事臨時會決議增資記名式普通股5仟5佰萬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(以下同) 10元(以每股4元折價發行),實收金額為2.2億元。(依金管保一字第09600136430號函辦理)

回上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