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
5
發言日期
96/08/17
發言時間
15:30
發言人
林昌雄
發言人職稱
協理
發言人電話
(04)2372-1653
主旨
依保險法143條之4第3項、第149條第1項須辦理增資。
符合條款
第九條第一項第
款
事實發生日
96/08/17
說明
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.08.17金管保一字第09600136430號函,本公司須完成新台幣2.2億元增資,以符法定資本適足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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