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5 發言日期 96/08/17 發言時間 15:30
發言人 林昌雄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(04)2372-1653
主旨 依保險法143條之4第3項、第149條第1項須辦理增資。
符合條款 第九條第一項第   事實發生日 96/08/17
說明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.08.17金管保一字第09600136430號函,本公司須完成新台幣2.2億元增資,以符法定資本適足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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